育發等五類特殊用途化妝品過渡期處理細則明確
發布日期:2021-02-05 閱讀次數:460 來源:中國醫藥報
摘要:
本報北京訊 (記者落楠) 2月3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發布《關于育發等五類特殊用途化妝品過渡期處理細則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明確過渡期內相關化妝品的處理細則,公開化妝品行政許可管理系統中已受理尚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170件脫毛、美乳、健美和除臭類產品和133件育發類產品。根據《公告》,對相關脫毛、美乳、健美和除臭類產品,申請人應于2021年3月31日前辦理申報資料原件的退回手續;對相關育發類產品,申請人應確認產品類別,并按要求提交補充資料。
對相關脫毛、美乳、健美和除臭類產品,申請人或憑加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受理專用章的受理通知書原件、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委托書和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到國家藥監局行政受理服務大廳(以下簡稱受理大廳)現場領取申報資料原件,或郵寄加蓋國家藥監局行政許可受理專用章的受理通知書原件和加蓋申請人公章的回郵聲明到受理大廳后,由中檢院按照回郵聲明中的地址和聯系人將申報資料原件退回。未在規定時限內領取的申報資料原件,由中檢院統一辦理資料歸檔并移交國家藥監局。
對相關育發類產品,中檢院將發出“請確認產品類別,如屬于防脫發化妝品的,請根據現行法規調整并補充相關資料”的審評意見。按照《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確認屬于防脫發化妝品的,申請人應根據現行法規調整并補充相關資料,該行政許可申請將按照程序繼續審評審批。按照《條例》確認屬于化妝品但不屬于防脫發化妝品的,后續可由申請人辦理普通化妝品備案。自中檢院發出審評意見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交補充資料的,按照逾期未提交補充資料不批準處理,由中檢院統一辦理資料歸檔并移交國家藥監局。
此外,申請人申請育發、脫毛、美乳、健美和除臭五類特殊用途化妝品批件補發、糾錯,以及變更生產企業或實際生產企業名稱、生產企業地址、實際生產企業地址描述(實際生產企業地址未變)或境內責任人的,其行政許可申請將按照程序繼續受理和審評審批,其他許可事項不予受理。
據悉,自2021年1月1日《條例》施行起,《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已廢止)規定的育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類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再按照特殊化妝品管理,國家藥監局不再受理相關產品的注冊申請,不再發放相關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此前已經受理尚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許可申請,按照《條例》屬于普通化妝品或不屬于化妝品的產品,國家藥監局應當終止審批;按照《條例》屬于特殊化妝品的產品,申請人可以調整申報資料后繼續按程序審評審批。《條例》施行前已經注冊的用于育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妝品有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滿后不得生產、進口、銷售。